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厦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教办〔2019〕22号)、《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严格按照标准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出的拟推荐上报厦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面向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5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全校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学生处(地点:敬业楼B104)
学生处处长:何岳华 315338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丽群 6369725
附件: 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新增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