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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系列活动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3-25 09:34:48  发布人:郑丽群  浏览量:242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系列活动安排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9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金融教育联系行制度的通知》(福银〔2017228号)精神,为在全省高校持续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就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系列活动要求如下:

一、明确资助育人工作重点

2019年,全省仍然以“三行”教育活动作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主要载体,“三行”教育活动包含“金融知识校园行”教育主题活动、“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和“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着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激励、教育帮扶和能力培养。

二、丰富资助育人活动内涵。

(一)凝聚传播资助正能量。发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优秀示范引领作用,多讲好故事,讲好资助故事。

(二)采用渗透式育人模式。各二级学院要在“三行”教育活动主题下,创新资助育人活动模式,使资助育人活动进一步贴近学生、真正走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大学生家国情怀和感恩意识。

(三)关注学生发展性需求。将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校外游学、对外交流等内容融入资助育人活动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扶。建立和依托校内勤工助学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积极开展“品牌型”勤工助学项目。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活动开展时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主要在每年暑期开展,“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主要在每年寒、暑期开展。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活动的方案及计划、组织学生宣传员培训(以二级学院上报简讯为主)、选定家访名单等。各二级学院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和“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时,要提前将活动安排告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要主动参与活动,并配合我校共同把活动开展好。

(二)活动经费保障。“资助政策乡村行” 政策宣传活动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每个学生400元予以补助;“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实地家访时,需要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慰问品),按200元以内含200元凭发票进行报销,实地家访的产生的费用按学校出差标准进行实报实销。

(三)宣传物资领用。各二级学院要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纳入资助育人活动当中,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让学生熟悉国家资助政策,领会国家资助政策的意义。由省级统一派发的宣传用品将通过到付邮寄(邮资可由资助育人工作经费中开支)的方式寄至各地、各校资助中心,宣传品电子稿及资助政策宣传简介电子版可通过“福建助学”APP下载。鼓励二级学院使用福建省学生资助漫画“资助侠”形象,或设计校级学生资助形象,设计政策宣传漫画、资助宣传教育视频、多媒体互动链接等。省中心将从各单位选送的优秀资助政策宣传漫画和视频中,择优在“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予以推广。

(四)学生宣传员管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都应加入各校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或服务地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纳入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统一管理。(加入联盟组织的申请人,可浏览“志愿中国”网页(http://www.zyz.org.cn)或手机下载应用程序“志愿汇”,在网站或“志愿汇”中注册个人信息后,在“组织”板块中搜索本级联盟名称,选择“加入组织”。志愿者的申请信息由所在联盟负责审核,通过审核的注册志愿者,即可成为联盟组织的一员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的选拔及培训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培训合格的学生宣传员名单、培训情况和考核情况由各校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格式见附件1),省中心将为培训合格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统一发放培训证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是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窗口,各二级学院在选拔时应提高淘汰率,真正选择符合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条件的优秀学生。

附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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