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
2.学院召开评审预备会,明确相关规定、程序及要求。
3.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名额并发出工作通知。
4.学生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
5.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7.学院评委会召开会议审定并表决。
8.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9.上级审批,公布结果。
10.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彰并发放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