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工作通知。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4.各二级学院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6.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
7.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8.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认结果。
9.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