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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及手续办理的通知
日期:2021-04-28 16:34:46  发布人:郑丽群  浏览量:1791

一、办理流程

2021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以下步骤办理2020年春季学期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直接跳过步骤: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 ->注册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学籍信息无误(高中或中职应届学生应填写高中或中职学籍信息)-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 ⑤选择经办银行->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 ⑦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 签订贷款电子合同。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贷款资格认定

1.认定范围

全省(不含厦门)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校已获助学贷款的本年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2.认定程序

1)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已通过福 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需贷款资格认定(系 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通过),仅需于202168-6 20曰,登录系统选定贷款经办银行即可。

2)未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2020-2021学年未通过“福建助学”APP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以及往届生、社会考生等,需于2021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福建助学APP- 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量化测评信息、贷款资格认定信息、提交佐证资料并选定经办银行。

(二)贷款手续办理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可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高校在校大学生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根据已选定经办银行的要求,办理正式申贷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 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 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福建助学” APP学生端操作技术支持:400-009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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