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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格认定子系统的通知
日期:2019-03-07 00:00:00  发布人:郑丽群  浏览量:109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中职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中:

为简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阶段的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依托“福建助学APP”系统架设并启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简称:贷款资格认定系统)。现将系统应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一)“贷款资格认定系统”主要功能包括申请材料提交(拍照上传)、线上审核、名单导入及导出、实时数据统计、贷款审批情况查询、贴息及风险金报表计算、电子档案保存等。

(二)“贷款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如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流程图见附件1):

1.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学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学生自愿选择贷款经办银行->学生所在高中/中职学校/高校审核->学生生源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生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信息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过系统对接相关信息;

2.正式申贷信息管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记录正式申贷情况->学生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查看或导出本级获贷情况/学生所在高校(仅面向省内高校开放)查看或导出学生获贷情况。

3.正式申贷方式:根据相关法规,学生正式申请助学贷款仍需通过银行后台进行。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除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二、登录方式

(一)学生入口

学生可通过任意手机在苹果或安卓市场搜索“福建助学”进入下载界面,下载并安装APP软件。

(二)管理后台

设区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各高中/中职学校和各高校通过“福建助学”App管理系统后台进行数据审核和管理(电脑端),相关用户操作手册可登录管理系统下载查阅。管理后台入口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首页右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http://xszz.fjedu.gov.cn/)点击进入。

(三)登录账号

1.学生账号:高中、中职学校学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自行注册;高校在校大学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自行注册后,系统会自动匹配学籍信息。软件注册用的手机号码应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机号码,请勿使用陌生人的手机号码进行账号注册。

2.高中、中职学校账号:各校要授权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系统管理。登录账号按隶属关系,由学校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开通(账号申请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行安排)。

3.各市、县(区)教育局账号:各市、县(区)教育局账号由后台统一开通,各单位要授权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系统管理(系统管理账号授权申请表见附件2)。各市、县(区)教育局账号拥有所辖高中、中职学校管理账号的设立和禁用权限。

4.高校主账号:高校账号由后台统一开通;院系账号由高校主账号管理后台设置开通;辅导员管理账号由院系账号管理后台设置开通。已有“福建助学APP”后台管理账号的高校,现有管理账号可同时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系统”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不需要再申请新账号。

三、系统应用

(一)认定范围。各高中和中职学校、各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应当要求其全部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直接给予确认其贷款资格,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他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生活及家访情况等综合给予认定。

(二)审核时限。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的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各地各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进度将在省内定期予以通报。

(三)系统推广。因系统上线时间延迟,目前学生们已陆续离校回家,请各地各校将“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班级群、家长群推送给高中及中职毕业班学生,将资格认定流程及要求张贴在各单位公告栏内。

四、开放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将于201921日正式上线(后台管理端口因安全测试原因延迟至215日开放),并于每年11月至次年71日面向学生开放。系统关闭期间,“福建助学”APP其他模块功能不受影响。

五、其他要求

(一)认定材料提供。系统将根据需要,在线收集身份证(含证件正反面拍摄图)、户口本(原件拍摄)等。

(二)信息错漏补报。未在“贷款资格认定系统”进行“贷款资格认定”或“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录取后如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贷款资格认定系统”提交申请或进行信息修正。

(三)更换经办银行。学生在贷款资格认定的同时,自主选定贷款经办银行(各地、各校不得指定或替学生选定贷款经办银行)。贷款经办银行选定信息通过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后,不得再进行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由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系统应用培训。如有需要,各设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可以联系系统开发方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指导。我中心也将适时对新系统操作及应用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文通知。各单位在应用时如有疑问,还可拨打我省学生资助热线服务电话:400-0096095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流程图

2.系统管理账号申请表

3.致高中毕业班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28


抄送: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华安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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